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公司为自治区和玉林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知我公司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制定、实施2024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将监测数据上报主管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存在异常的,应及时补充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现将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报告公示如下,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