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地点:博白县境内。
工程规模:广西博白县塘蓬河整治工程,治理河长约10.1公里,新建护岸约12.2公里,新建下河码头、排水涵管及其他附属建筑物。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630万元,勘察设计费估算118万元。(最终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初步设计报告批复为准)。
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并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取得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初步设计经相关审批部门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招标资料、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后期参与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丙级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本项目100%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