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玉林-钦州公路(苍梧至容县段)材料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2024-GL4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州******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所需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梧州-玉林-钦州公路(苍梧至容县段)为“联14线”梧州-玉林-钦州公路中的一段,路线起于梧州市长洲区倒水镇白办村附近,连接梧柳高速,路线呈自北向西南走向,途经梧州市长洲区、苍梧县、岑溪市、藤县,玉林市容县,终点位于容县十里镇六丰口村附近。
路线全长约105.307公里,全线共设桥梁34857.4米/108座,特大桥2899米/2座,大桥29715.5米/98座,中桥63.6米/1座,分离立交2179.3米/7座;隧道15542.75米/22座,长隧道6472米/3座,中隧道5591.5米/8座,短隧道3479.25米/11座,全线桥隧比47.86%。全线设置互通立交9处,同步建设连接线15.716公里,其中一级公路3.93公里,二级公路11.786公里;设置服务区2处。总占地12208.65亩,基本农田占比11.89%。项目批复概算总金额为185.197亿元。
主要工程数量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2 项目计划施工工期:预计36个月(以实际实施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与梧州-玉林-钦州公路(苍梧至容县段)工程缺陷责任期时间一致)。
2.3本次材料采购招标范围为:该项目永久性工程建设用钢材(含光圆钢筋、带肋钢筋、隧道用工字钢),钢绞线(不含无粘接),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用改性沥青、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乳化沥青,波形钢护栏板(安装用成品,含防阻块、预留螺栓孔),钢护栏立柱(安装用成品,含柱帽、预留螺栓孔),交通标志牌、标志杆,标志牌门架,单双面反光突起路标(道钉),单双面反光附着式轮廓标,桥梁伸缩装置、支座、锚具,辉绿岩碎石(包含辉绿岩粗集料、细集料,但不含作为填料的矿粉),1.5mmHDPE自粘式防水卷材,长丝无纺布(400g/㎡)等材料,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编号为№CL,估算数量、供应范围和物资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效,提供的产品符合本招标项目所述货物技术标准,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的能力,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已完供货业绩经验:
①具有在国内公路工程项目中钢材供货合同总量达5万吨以上;
②具有国内公路路面工程道路石油沥青、改性沥青两项合计总供货合同数量达到2万吨以上,且拟用于本招标项目的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含改性用)品牌在国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总销售(使用)量达10万吨以上。
③具有在国内公路工程项目中水泥供货合同达50万吨以上。
④具有在国内公路工程项目中成功完成过钢护栏板和立柱供货量达1万吨以上(单项或两者合计均可)。
以上四项业绩要求中,投标人应至少满足其中一项,并提供供货合同的彩色扫描件证明。
3.3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应提供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上述财务资料要求为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4生产能力要求(以下要求须同时满足):
①钢筋生产制造商年生产能力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钢筋生产能力。应提供生产制造商官方网站上相应生产能力对外介绍或说明的网页截屏、或生产制造商的年生产能力声明文件。
②沥青生产制造商的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沥青生产能力。须提供沥青生产制造商的年生产能力声明文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对厂家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立项批复、工信委批复等)。
③水泥生产制造商年生产能力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水泥生产能力。具有生产水泥的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生产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年生产能力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④钢护栏板和立柱生产制造商年生产能力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钢护栏生产能力。 需有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钢护栏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5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制造商,也可以是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销售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工程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权证明),至少须提供钢筋生产制造商、水泥生产制造商、沥青生产制造商、钢护栏板和立柱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否决。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委员会审查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
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23:59止 (北京时间,下同),使用账号及密码登录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完成注册)。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标段,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支付完成可在线自助开票。具体操作:登录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采购执行】-【订单开票】。
4.3编制投标文件无需使用CA。如有平台操作相关疑问,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10-8918-0092。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 9 时 3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在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常用工具】中下载。)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识别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登陆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发开始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密码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5.4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无需现场开标。
5.5投标人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标段),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支付完成可在线自助开票。具体操作:登录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采购执行】-【订单开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有限公司网站(******/)、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网站(******/)和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容梧******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藤县藤州镇津北大道3号
邮政编码:543300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4-******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临街商铺三楼314室
邮政编码:530029
联 系 人:严杏、黄东
招标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广西容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