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博白县英桥镇农村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英政请〔2024〕25号)及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有限公司编制的《博白县英桥镇农村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博白县英桥镇农村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二、项目名称:博白县英桥镇农村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2411-450923-04-01-845808
四、项目单位:******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博白县英桥镇谢樟村、英桥村。
六、项目性质:新建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农村污水处理站3座,采用FBBR固定床生物膜工艺,设计总处理规模250m3/d,其中谢樟村樟木塘污水处理站 95m3/d、谢樟村王罗山污水处理站60m3/d、英桥村火甲充污水处理站95m3/d。建设污水管网共8459米,包括污水收集主管 dn315HDPE双壁波纹管3741米,PVC-U污水入户管4083米(包括dn110管1573米和dn160管2510米),dn75聚乙烯PE100管63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八、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本工程匡算总投资535.5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按期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报送项目进展信息。
(******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