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博白县英桥镇农村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有限公司编制的《博白县英桥镇农村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出具的《博白县英桥镇农村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文本及其他相关材料,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博白县英桥镇农村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内容。
二、项目名称:博白县英桥镇农村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411-450923-04-01-845808。
******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址:博白县英桥镇谢樟村樟木塘、谢樟村王罗山、英桥村火甲充。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原则同意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农村污水处理站3座,采用FBBR固定床生物膜工艺,设计总处理规模250m3/d,其中谢樟村樟木塘污水处理站95m3/d、谢樟村王罗山污水处理站60m3/d、英桥村火甲充污水处理站95m3/d。建设污水管网共8459米,包括污水收集主管dn315 HDPE双壁波纹管3741米,PVC-U污水入户管4083米(包括dn110管1573米和dn160管2510米),dn75聚乙烯PE100管63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七、原则同意项目提出的建设方案等。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67.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5.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43万元,预备费22.27万元。
资金来源: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
九、此批复不作为项目可开工建设的依据,需办理相关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请据此批复督促项目业主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保障。请严格按照《关于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