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关于请求审批博白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其他材料收悉。根据广西******有限公司出具的《博白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文本及其他相关材料,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博白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项目名称:博白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
三、项目代码:?2412-450923-04-01-700422。
******有限公司。
五、建设地址:博白县城区、博白镇、径口镇、黄凌镇、三滩镇、亚山镇、旺茂镇、凤山镇、水鸣镇、永安镇、浪平镇。
六、建设性质:新建。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净水厂工程、配水工程、加压泵站等。新增区域供水规模约3.8万m3/d,其中:扩建清泉水厂2.5万m3/d、扩建清清水厂1.3万m3/d;新建配水管共长351.45km,其中:新建充粟水厂配水主管长53.15km,新建区域内水厂供水主管的连接管长98.3km,新建配水管至现有80处小型供水工程及未有管网覆盖的村庄长200km;拟新建加压泵站4座。
八、原则同意项目提出的建设方案、环保措施、节能措施、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九、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974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195.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710.51万元,基本预备费6190.63万元,建设期利息1646.02万元。
******银行贷款、企业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十、招投标方案:本项目招标的具体规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审批部门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十一、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十二、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土地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方案。项目可研批复不作为项目可开工建设的依据,如涉及用地手续需依法依规办理有关用地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三、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按期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报送项目进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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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