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村镇青寺河、科同港区域水生态提升项目已由******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10-330481-04-01-928233,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宁市许村镇的科同港区域河道(科同港约1000米河道、青石桥港及支浜约1000米河道、夏家浜约650米河道、塔桥港约750米河道)、青寺河区域河道(青寺河约1300米河道、油车港约800米河道、周庄桥港约300米河道、陈家浜约200米河道)。本项目主要包括:(1)对科同港区域塔桥港与盐官下河交汇处设置一套500m3/h砂滤设施,降低来水浊度与总磷。青石桥港、塔桥港、夏家浜、科同港等河道开展水生态修复,水生植物种植面积占水域面积30%,约21315m2。配套曝气设施5套,生态溢流坝4座,循环造流泵4台,分区拦污网4套。对青石桥港、科同港、塔桥港及夏家浜前期排查出的11 个晴天出水口,实施外挂式智慧排口,减少入河污染。此外配套3年生态运维。(2)对青寺河、油车港及周庄桥港前期排查发现的10个出水口实施外挂式智慧排口截污,在超磁设备稳定运行情况下,增设1套生化处理设施,消纳区域内氨氮。油车港-陈家浜、周庄桥港交汇区域实施水生态修复,水生植物种植面积占水域面积30%,约7284m2。配套曝气设施3套,生态溢流坝1座,分区拦污网4套。设置小微水站1座,实时监测断面水质进行预警,青寺河北端设置配套泵站(4台30kw轴流提升泵),应急调水,形成区域大循环。加强河道运维,在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情况下增加青寺河水生植物覆盖。此外配套3年生态运维。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建安工程费和运维费(不含电费)约1585万元。
2.2招标范围:许村镇青寺河、科同港区域水生态提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项目运维服务。
2.3计划工期:
2.3.3运维周期: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且具备运维条件之日起3年。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运维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并确保整个项目服务周期内水体透明度以达到0.5m及以上,水质指标(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或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III类及以上标准,“水下森林”(除青寺河)覆盖面积整体达到3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下列①的设计资质和②的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碧水河道建设或水生态(水体)修复或水系环境整治等水生态水质提升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生态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资质的单位派出,在施工资质的单位执业)。
(4)其他: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资质的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名单。③浙江省外设计企业需根据《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已办理备案登记。④浙江省外施工企业如未办理进浙备案的,须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完成进浙备案。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分工责任,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中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共同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资质的单位)须提供2024年 月 日(周一)对应投标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在开标现场签到,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1条规定。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 月 日至 2024年 月 日0 :00(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进行登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0 :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8081/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html。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col/col******50/index.htmlztbdt/002005/******/77ce18d2-82bd-4af8-bda6-4280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col/col******50/index.html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 其他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人民大道2688号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 传 真: /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地 址:******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573-****** 传 真:0573-******
2024年 月 日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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