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玉林市本级储备猪肉承储企业公开招标工作安排,为积极拓宽招标活动在社会上的广泛知晓度,深化招投标信息公开,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促使项目交易组织更加高效、竞争更加充分、程序更加规范。现提前将我市本级猪肉储备承储企业招标信息通知如下:
一、市级储备冻猪肉承储服务采购
(一)采购内容
冻猪肉储备任务293吨,采购冻猪肉储备的承储企业2家,采购成功后,承储单位(中标人)原则上提供服务1年(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其间,如政府市场调控需要调整储备期限和储备计划的,以政府确定的为准,调整时按储备量的比例增减)。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行业企业。
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稳定的销售网络,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冻猪肉承储单位应当具有储存能力在200吨以上、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全资储存冷库或租赁储存冷库,租赁储存冷库有效期不得短于承储期。
5.承储单位冻猪肉质量、卫生防疫条件等符合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相关规定要求。
(三)储备要求
1.冻猪肉储备承储单位(成交人)依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间内,存储符合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冻猪肉。
2.储备冻猪肉指在合同期间内,依据市场需求关系,产生动用或不动用两种可能。
3.依据市场需求关系,如动用储备冻猪肉的,承储单位(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按照我市政府下达的时间、品种、数量、价格、流向组织调运,结算价格原则上按照略低于当地市场价格确定。不需动用储备冻猪肉时,储备的冻猪肉由承储单位(成交人)按规定自行轮换销售,自负盈亏。
二、市级储备生猪活体承储服务采购
(一)采购内容
生猪活体储备23540头,采购生猪活体储备的承储企业5家,采购成功后,承储企业(中标人)原则上提供服务1年(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其间,如政府市场调控需要调整储备期限和储备计划的,以政府确定的为准,调整时按储备量的比例增减)。生猪活体每一轮存栏要求,体重60公斤以上要占储备数量的70%以上。
(二)报名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稳定的销售网络。没有故意或恶意拖欠的诉讼记录。
3.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基地场)应当具有全资或占股5%以上的种猪繁育养殖场,同时具有全资、占股或合作代养的商品猪养殖场。
4.养殖规模达到基础母猪存栏数量在300头以上,后备母猪存栏在30头以上;常年生猪存栏量在5000头以上。
5.承储企业产品质量、卫生防疫条件等符合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相关规定和要求。
6.能够承担生猪储备安全责任及肉类市场、储备管理等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三)储备要求
1.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依照采购要求,在规定的期间内,存栏符合数量和质量要求的活体生猪。
2.储备生猪活体指在合同期间内,依据市场需求关系,产生动用或不动用两种可能。
3.依据市场需求关系,如动用储备生猪活体的结算价格,原则上按照略低于当地市场价格确定。不管动用与否,储备生猪活体则按照承储数量给予每轮每头30元补贴。不需动用储备生猪活体时,储备的生猪活体由承储企业自行销售,自负盈亏。
三、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储备生猪活体、冻猪肉承储企业招标公告均计划在2025年4月发布。
四、其他补充事宜
此次提前告知我市猪肉储备承储企业公开招标采购计划,以便于潜在投标人及时获悉项目情况,有效延长投标准备时间,充分做好招投标活动准备,并不作为项目招标的正式通知。欢迎有意向参加承储企业公开招标的单位关注我委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便于大家第一时间掌握招标最新动态。
如有不明之处,可随时联系我委粮食物资储备与产业科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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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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